2013年,央行下发《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征信机构的企业征信业务为备案制,个人征信业务实行审核制。从我国目前的制度来看,整体上遵循的是企业征信先行,个人征信相对比较谨慎。相比个人征信,企业征信数据比较完善,国外的模式也比较成熟,而且市场需求量非常大,因此我国当前的第三方征信原则上是企业征信先行。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要求征信机构符合两个“第三方”:信息来源于第三方,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2014年6月份,包括北京和上海在内总计有26家第三方企业征信机构获得央行颁发的企业征信牌照,其中北京21家,上海5家。不过,获得企业征信牌照的各家机构主要业务特点其实各有不同:有像传统的中诚信只做征信业务的机构,也有像宜信致诚和拉卡拉这种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获得授信数据的机构,或者是类似国富信泰主要做进出口行业的征信工作。
2015年年初,央行印发了《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八家民营征信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征信体系建设也受到很大关注。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缺乏,也一直制约着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基于大数据的业务创新能力。无论是企业征信还是个人征信,都还处在非常早期的发展阶段。
实际上,企业征信作为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它的推进也是刻不容缓的。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上半年,中国登记注册的企业总数已经突破2000万户;如果包括个体工商户,实有市场主体接近7420万户。由于尚未建成完善的信息共享系统,使得这些经济主体陷入“信息孤岛”状态,很难获得急需的资金支持,也因此制约了经济主体的整体发展。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征信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认为,中国整个征信体系百废待兴;无论是在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方面,需求都是巨大的。有预测称,未来中国个人征信市场,有望达到千亿元规模。仅仅依靠阿里、腾讯几家互联网巨头,以及传统征信机构,远远无法满足总量以及创新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