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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域国际|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策略
来源: 时间:2015-05-04 08:47:25 浏览:
无论股权转让合同签订还是履行都必须遵守法律、尊重公序良俗、遵从交易惯例。只有这样,交易才是安全的和有效率的,股权转让的风险最低,交易呈现良性的发展,双赢和多赢的局面。
一、签订公司股权转让合同风险的防范
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后,公司的股东数额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突破五十个的上限,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五个这是公司设立的条件,也应为公司存续的条件,股东转让股权不得导致股东人数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结果,否则合同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合同的订立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