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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会计处理详细内容(三)

来源:     时间:2015-04-08 01:00:40     浏览: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详细内容:

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1.租赁期开始日
(1)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2)未实现融资收益的计算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

的现值+初始直接费用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3)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收款(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未担保余值营业外支出(融资租赁资

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融资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营业外收入(融资租赁资产公

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未实现融资收益
2.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
(1)分配方法——按实际利率法分配
未实现融资收益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收款的期初余额-未实现融资收

益的期初余额)×租赁内含利率
(2)会计处理
①按收到的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②按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金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3.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出租人只需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部分(在金额上等于本金的

部分)合理计提坏账准备,而不是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应收融资

租赁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相同。